新北BOT社宅 朱:全是社宅
2014/03/17 17:54中央社
(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市17日電)新北市長朱立倫今天表示,三重及中和社會住宅BOT案並非3成社宅,而是全數都是社宅,只租不賣,租金都低於市價。
朱立倫下午赴議會就「新北市社會住宅政策」專案報告。他表示,市府推動社會住宅以出租為主,首先是整合中央預算的租金補貼,提供特定族群及弱勢家庭、團體租用,每年約達1萬戶。
他說,由於過去不主張政府來蓋社會住宅,因此,過去僅有三峽龍恩埔等社宅僅404戶,但在大台北居不易,政府近來推動青年住宅等社宅政策。
朱立倫舉三重及中和等3處社會住宅採BOT案為例,土地所有權屬政府,雖有部分地上權出售,但因租金可認列所得稅扣抵等,因此,全數1142戶都是社宅,全部的租金也比市價低,其中3成再較市價打8折,提供更弱勢的族群租用。
他表示,在市府監督管理,全案若有住宅超額利潤,也不會歸建商使用。未來包括浮洲合宜住宅、林口世大運選手村、三峽國光段社宅及三鶯、溪洲部落安置等,可提供社宅共5943戶。
朱立倫報告後引議員廣泛討論,議員陳明義表示,市府整合的租金補貼若能每年達1萬戶,就沒有興建社會住宅的必要。建商出售三重及中和BOT社宅案使用權住宅時不能集中出售,混合居住以避免標籤化問題。10303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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